发布时间:
2023-03-01 16:50
为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国资委、文旅集团相关通知精神,现将减免租金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标准
(一)对象: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要求见苏财资〔2022〕3号文)。
(二)标准:2022年3-8月份租金。
二、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租户及租赁地点如下:
序号 |
租户名称 |
租户性质 |
租赁地点 |
1 |
苏州市一户侯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苏州市园林路5号 |
2 |
苏州市珍木品工艺品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苏州市园林路6号 |
三、公示期: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向我司反映情况。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2-68269758,联系邮箱:zhangqian@szieg.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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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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